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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間業務
信托代收代付

  信托代收代付是指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,通過 民生 銀行營業網點,代理資金信托產品的資金收付業務。

  適用對象:信托公司。 


業務特點   

  1、民生銀行與委托的信托公司簽定資金代收代付協議;   

  2、民生在資金代收付前后均不承擔資金信托產品投資受損的責任;   

  3、民生銀行不得通過報刊、廣播進行產品宣傳;   

  4、控製代收份額不超過50份,每份合同金額不低於5萬元(含);   

  5、委托信托投資公司信托賬戶與受益人信托收益賬戶嚴格對應。


服務渠道


版權所有:中國民生銀行 京ICP備050203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12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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